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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发布时间:2014-08-28 浏览次数:1369 【返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登记表》、《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用户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证明》、《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12年10月15日起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自行印刷,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0月17日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
2.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用户申请表
4.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申请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证明
6.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书
7.危险化学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8.危险化学品登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931/2012/1019/181689/content_1816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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