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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20 浏览次数:682 【返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开展了巡视。2020年12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向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厅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推进管党治党、开启新征程书写新篇章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石泰峰同志在听取十届党委第八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举全厅之力坚决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推动巡视整改不断走向深入,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盘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名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负责同志任联络员,抽调多名得力干部为成员,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厅党委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厅6次党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整改任务,研究方案、部署任务、推进整改。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整改情况,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三)坚持统筹推进,狠抓督导落实。在广泛听取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巡视整改方案和清单,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9项问题细化为61项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123项,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促进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同时,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把推进巡视整改与解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建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持较真碰硬,全面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制定的12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14条,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9条,所有巡视反馈事项均得到有力有效的整改。

(一)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深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吃透实践要求,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召开2021年度第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重要讲话和对四川森林火灾、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认真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提出具体的办法和举措。三是2021年以来召开了6次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厅党委负责人带头领学发言,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学习心得进行讨论发言,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四是进一步改进学习方法,围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化个人自学,组织观看视频资料,开展领学解读,定期进行研讨交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进学习,确保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制定了厅党委、一把手、分管领导责任清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六是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暂行)》,加强与自治区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汛情旱情、突发险情灾情和常规工作情况,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七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运行机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请示报告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决杜绝迟报、误报、瞒报和漏报。八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预案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区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编修。修订完善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职责和响应程序,确保及时有效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九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对矿山救护队管理机制、装备配备、装备使用、队员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等现场检查和考核,加强15支矿山救援队、6支地震地质灾害救援队、3支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队和2支防汛救援队建设,有序提升全区应急救援能力。

2.严密防控安全风险,切实履行核心职能。一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风险形势和重大灾害综合会商研判及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制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指导相关部门研判自然灾害风险,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二是对信息化平台搭建和应用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聘请专家参与信息化规划论证,重新编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抽调专业人员充实信息化工作力量,组织人员到信息化建设先进省区调研学习,多措并举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11项信息化建设任务已推进完成3项。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对硝酸铵生产企业、涉硝化工艺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复工复产企业逐一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全区47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责令21家企业停产整改,实施行政处罚332.4万元,排查隐患问题27744项,已完成整改26515项。今年继续分级组织实施安全评估,自治区本级对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家化工园区开始进行评估,并对各盟市、旗县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五是全力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强化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全区共检查地下矿山154家、露天矿山328家、尾矿库127座,对19家单班入井超过30人的地下矿山、1家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和5座尾矿库“头顶库”进行了专家会诊,共发现一般隐患2238项,重大隐患11项,下达执法文书431份,罚款57.9万元,责令1家地下矿山、5家露天矿山和3座尾矿库停产整顿,暂扣1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是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值班运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值班值守工作职责。对各盟市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联调联试,举办了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等业务知识网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值班值守人员业务水平。七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对各盟市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为承担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业务处室增配了工作人员,充实了力量。结合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变动情况,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中央驻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稿)》。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办法》《内蒙古森林消防队伍指挥调度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和使用,明确森林消防队伍指挥调度权限和工作流程。八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救灾物资指导品种目录及采购技术标准(2021版)》,明确了3大类22种救灾物资及采购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增加救灾物资储备,2020年完成了4600多万元救灾物资采购,增储16种救灾物资13.135万件(套),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了2021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加大救灾物资储备支持力度,2020年以来共下拨救灾物资6.0652万件,切实帮助各地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优化救灾物资区域分布,便于能够及时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密切关注全区自然灾害,根据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九是在“十四五”期间规划编制一批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向国家申报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中央预算,按需求申请立项。加强与应急管理部及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十是督促各处室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项目资金支付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举办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报送了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按程序开展招标采购任务。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制定项目采购任务书,广泛深入论证招标方案,切实发挥评审专家作用,严格组织验收,避免项目招标预算不科学的现象发生。十一是对相关处室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3.全力推进改革攻坚。一是提请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列入了自治区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待国家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尽快制定印发我区具体实施意见。二是重新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厅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意识。三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加强机构监督管理和规范机构从业行为作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四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五是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积极沟通协调,已将启动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事宜列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出具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通知单,进一步建立了顺畅的协调机制,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坚决防止先审批后受理的现象发生。六是认真梳理“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流程,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及时通过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制证、打证,缩短审核流转时间。

4.多措并举防控重大风险。一是召开了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统筹谋划,注重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完成。二是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建立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对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部署,切实压实各方面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主动沟通配合,要求各牵头单位每季度报告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统筹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将重点工程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统筹实施,向国家报送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实施方案,编写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和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内容、时间表和路线图。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专家使用和管理责任,严格履行专家使用审批程序,避免随意聘请评审专家。健全完善专家考核评价机制,使用处室对专家进行考核,并填写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预警监测。五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相关岗位职责权限,规范固定资产配置、使用、调配、清查、处置等业务流程,完善内部审批、决策和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厅本级重大危险信息系统,73个旗县、29个工业园区执法装备、监管监察设备现已全部入账,将不定期对厅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六是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意识形态责任制规定》,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厅党委、厅党委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七是专题研究审议了《关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情况的报告》《分管领导关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应急管理厅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召开了2021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厅党委2021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听取了2021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了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八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试行》,有针对性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与应急管理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九是及时更正了厅门户网站党委委员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排列,严格规范各类文件中党委委员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排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深化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第一季度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研究部署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对厅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每季度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谈话内容,切实做到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全覆盖。印发了廉政谈话记录表,及时提醒班子成员按要求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四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许可时限,提前督促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到期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确保在许可时限内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五是建立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家库,并在厅门户网站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进行了公示。建成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开展了培训,便于各处室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使用专家。六是对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通报问责。

2.强化履行监督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政治监督台账,增加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督促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请假报备等事项提出纪律要求。结合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采取会议通报、抽查机关财务账目、视频宣传、微信推送等方式,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廉政提醒,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出现。同时,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和业务档案室进行了检查。二是与厅机关纪委沟通协调,要求结合各处室职能、行政权力和岗位分工,进一步查找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协调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督促开展4次警示教育,对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档案进行补充完善,与安全生产执法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等重点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三是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本次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置,对信访举报、交叉监督、巡视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和调查取证,对2020年问题线索管理完成了“回头看”并整理归档完毕,对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进行函询,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周五下午组织集体学习,进一步熟悉掌握问题线索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派出3人参加纪委专项督查和专案组调查,随时与自治区纪委监委联系室沟通联系。

3.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一是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试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采用模拟仿真或实物设备操作方式进行,使用全区统一的实操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逐步取消纸制答卷或手指口述考核方式,切实解决标准不一、难度不同、影响考试公平性的问题。二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相关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严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切实加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事前论证和审核环节,坚决杜绝不合理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的发生。对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安全评估服务招标采购工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已代扣代缴专家个人所得税,已将重复支付的专家费用退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账户。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专家使用管理,明确专家使用处室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聘请专家,在费用报销、考核评价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支付专家费用现象。四是对相关处室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认真梳理统计工作情况,对现行纸质统计报表进行了调整整合,共减少6项统计报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相关处室日常统计实行统计报备和归口管理,坚决避免重复统计、频繁填表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厅党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发文统筹,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减少临时性发文,严把公文制发审核和印章使用关口,对白头文件坚决不予印发。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事关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点问题,明确年度调研主题,制定调研计划,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科学分析调研数据、资料,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三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职责,强化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无预算不支出,不得随意调整支出预算用途,严禁先支后报。四是建立完善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工作制度,制定了《应急储备物资库巡查制度》《应急储备物资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入库须知》《应急储备物资库日常管理制度》。对库房灭火器进行了检查,设置了消防沙,并根据库房实际进行了合理布局。加大对库房巡查力度,安排专人每周对库房进行安全巡查。五是将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规划建设1个自治区应急物资和装备综合储备库及场所、2个区域应急物资和装备综合储备库及场所,形成区域性模块化网格化物资保障新格局。六是制定了《委托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实施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委托实施许可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处室深刻吸取教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效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1.从严从实抓好班子自身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工作规则》,厅党委会议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二是重新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重一大”事项经厅党委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了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直接指出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2.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优化干部队伍。一是厅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细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规则,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二是结合厅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拓宽视野,突出专业能力和岗位需要相适应,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补充空缺领导岗位。三是注重干部专业化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培训,通过考录、遴选、调任等途径逐步补齐干部编制空缺。已通过公务员招录,录用3名专业干部。四是制定了《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工作计划》,进一步拓展学习方式,通过厅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集中调训、资格培训、业务培训、网络培训、视频培训、干部自学、挂职锻炼、选派干部到企业锻炼等方式,确保处级干部培训达到规定学时。为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发放了《应急管理干部教育读本》等相关学习材料,在浙江大学举办了“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专题培训班”。五是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前,召开会议学习政策规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纪律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对填报对象进行全覆盖培训,做到“五个讲清楚”。加大宣传教育和填报工作指导力度,细审核,多提醒,避免错报、少报、漏报,切实提高报告质量。加强核查结果运用,对漏报、瞒报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形成震慑效应,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六是配备了干部人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梳理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3.持续规范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撤销了原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所在的第十三党支部,原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的8名党员转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基层党组织,原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2名党员编入第十四党支部。及时跟进事业单位改革,待厅属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及时对事业单位单独设立党支部。二是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在听取述职、逐一点评基础上,要求支部加强党建与业务统筹,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三是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委员及组织员培训方案》,印发了《2021年支部书记、委员培训学习资料》,对新任职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培训,提高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担当和素质能力。四是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建宣传栏,设立并投用了党建宣传栏电子屏幕,充分用好党建活动阵地,跟进党建重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五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编制了《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一览表》,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内容、程序、方法和支部工作记录进行了系统规范。六是结合2020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七是召开了支部工作推进会,对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切实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八是对第二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4.着力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一是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对23名专职安全评价师进行身份补充确认,经核查,申请资料与原件一致。二是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会议要求,印发了《关于公布〈内蒙古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模板(第一批)〉的通知》,以厅行政文件的形式对我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编制进行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对厅党委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办,确保议定事项有序推进,尽快落实到位。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委托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协议书》,与各盟市应急管理部门签订了委托协议。

(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一体推进个别问题整改。坚持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发现问题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一是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引导培养厅机关干部职工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配合物业公司加强督促检查,防止浪费现象。三是厅党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厅机关干部做到人走灯灭,空调控温,节约用水用电,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和24小时空调,日常办公文件材料尽量采用双面打印,机关食堂用餐不得浪费,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四是建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正在进行试运行。五是对11家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师资配备、实训设施设备、培训档案管理以及是否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培训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同时,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督查中注重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六是已完成全区执法证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共培训507人,正在为考试合格人员制作执法证件,将尽快发放到位。

2.不断强化监督整改。进一步完善细化政治监督台账,已将本次巡视发现的问题纳入政治监督台账跟踪监督整改。按照本次巡视交办的问责线索,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通报问责。

3.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2021年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安全检测检验报告与现场符合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出台了《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工作计划》,进一步拓展学习方式,确保处级干部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新发展

集中整改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巩固整改实效。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紧盯不放、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改到位、改彻底。

(二)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对制度机制尚不完善的,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固化成果,高质量完成好整改任务。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锤炼过硬作风、打造过硬队伍,着力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的新成效,奋力开创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4821133;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电子邮箱:932946856@qq.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1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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