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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2-02-2020-006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兰炭自动采样项目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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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899-12-30 浏览次数:368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兰炭自动采样项目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兰炭自动采样项目
单位地址: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项目地点: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兰炭煤棚西侧。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1套全自动兰炭自动采样设备。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5万元,企业自筹95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项目组长 |
任鹏程 |
技术负责人 |
东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晓英 |
报告编制人员 |
接文强、朱建军 |
报告审核人员 |
方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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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0年8月20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赵磊、接文强、朱建军: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9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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