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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1-02-2020-07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准格尔旗壕托线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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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899-12-30 浏览次数:421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准格尔旗壕托线加油站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准格尔旗壕托线加油站
营业场所: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东柴登村广银店社
法人代表:乌宁其
本项目涉及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的有:汽油、柴油。
以上物质中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物质为:汽油、柴油,本项目汽油灌区、柴油罐区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东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晓英 |
报告编制人员 |
接文强
刘庭广 |
报告审核人员 |
苏日雅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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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0年8月7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接文强、刘庭广: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9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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