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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2-090内蒙古隆泰恒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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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30 浏览次数:266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隆泰恒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 |
评价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内蒙古隆泰恒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
法人代表:刘培虎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氢氧化钠溶液(32%和50%两种)、醋酸、浓硫酸(98%)、液氧、亚硝酸钠、盐酸、丙烯酸、偶氮二异丁腈、氮气、丙烯酰胺、二氧化氮(NO2),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物料为压缩空气和蒸汽。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氧、醋酸、亚硝酸钠、丙烯酸、偶氮二异丁腈,经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白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晓英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庭广
丁雅清
张霞平 |
报告审核人员 |
佟强 |
技术专家 |
张海林 |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2年5月20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刘庭广: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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