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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4-054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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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平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大塔村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燃煤机组,现采用锅炉炉内喷石灰石粉脱硫,控制钙硫比,目前实际燃煤硫份最高为0.5%,脱硫效率为85%左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00~400mg/Nm
3
。根据最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京泰电厂现有二台机组SO
2
排放标准应小于200mg/Nm
3
,故对脱硫装置进行改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酸刺沟矸石电厂(2×300MW)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报告》对内蒙古京泰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配指标为3850吨/年,本次脱硫改造工程实施后,年减少SO
2
排放量4480吨,对改善电厂周边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大气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要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现役燃煤机组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5%左右。同时根据最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现有循环流化床锅炉执行NOx排放限制为200mg/Nm
3
,本工程锅炉NOx目前排放浓度为300~420mg/Nm
3
,不满足NOx排放新标准,所以企业对2×300MW燃煤机组进行烟气脱硝改造。本工程脱硝改造NOx设计排放浓度≤200mg/Nm
3
,低于国家规定的NOx排放标准,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本项目烟气脱硫改造总投资为12688.35万元,烟气脱硝改造总投资为3123.32万元,安全投入为501.48万元。
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资质证书编号为260001-sj,该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由北京北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工程监理,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资质证书号为E211004030-4/4。本项目施工单位是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为B1054608280232-8/7,以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符合要求,且由施工和监理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项目组长
董永明
技术负责人
李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冯艳萍
报告编制人员
蒋朝、陈建新、东云
报告审核人员
武朝军
技术专家
韩晓霏
现场勘察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方伟、蒋朝、东云: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4年12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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