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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1-02-2020-030 鄂尔多斯新里程汽贸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次数:465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新里程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加油站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新里程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加油站
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负责人:张致汉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蒙K安监管经(甲)字[2018]000289
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零售
该公司加油站于2019年8月进行罐区原址双层罐改造,主要设备为:1台容积为30m3的汽油双层储罐,1台容积为30m3的柴油双层储罐,4台容积均为50m3的柴油双层储罐,折合成总储量为145m3。双层储罐装设渗漏在线监测系统;埋地加油管道采用DN75双层复合管道。加油机为潜油泵式,双枪加油机共8台,其中2台停用,现用加油枪12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第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第3号),该加油站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第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第12号),该加油站经营的汽油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加油站为经营企业,加油罐均埋地设置,并采用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卸油工艺,潜油泵式加油工艺,能够满足加油站安全运营的要求。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管三[2011]第40号)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塔娜 技术负责人 东云 过程控制负责人 冯艳萍
报告编制人员 赵昉
冀涛
报告审核人员 方伟 技术专家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2020年4月7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塔娜、东云、冀涛: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4月15日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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