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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对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535 【返回

内应急字〔2020〕14号

各盟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2019年我区集中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行动级应急部门通过“执法现场会执法指导”“示范执法”“重点执法”方式,有效实现了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专项执法达到了预期。为巩固专项执法成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尾矿库专项执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钢铁及铝加工工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所涉及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沿2019年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以下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一)各地专项执法是否实现“三级覆盖”,企业自查各级应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是否存在缺项、漏项问题。

(二)专项执法中提出的问题及隐患是否全面整改落实。

(三)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做到“举一反三”,相同性质、相似形式的问题及隐患是否查而不改,反复出现。

三、工作安排

(一)督促旗县应急管理局对2019年度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检查企业清单和整改清单,并形成整改台账(4月份)。

(二)辖区内专项执法情况进行汇总,对所辖旗县工作开展督查形成专项执法“回头看”工作报告(5月份)

(三)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根据“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盟市的工作进行抽查督导(6月)。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执法“回头看”工作对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及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验收一处,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要做到不走回头路、不做重复功,坚决杜绝反复检查、重复整治。

(二)结合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情况,对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全面整改,做到治标更要治本,坚决助力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三)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监督检查+专家”等执法工作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

各地对“回头看”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措施,要及时总结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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