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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4-050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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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121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乌兰察布杜尔伯特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水土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原料:电石、氟化氢、氯、二氟乙烷、盐酸、硫酸、三氯甲烷、二氟一氯甲烷、四氟乙烯、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三氯乙烯、甲醇、二氯甲烷、氨水(30%)、发烟硫酸;
辅料:液碱、氯磺酸、氟磺酸、液氯、五氯化锑、煤气(主要成分为氢气和一氧化碳)、甲醇、硫酸、三正丁胺、氢氧化钾、氯化氢、氢氟酸、次氯酸钠;
产品:二氟乙烷、三氟乙烷、煤气、氢氟酸、二氟一氯甲烷、五氯化锑、四氟乙烯、六氟丙烯、一氯甲烷、二氟甲烷;
副产品:氟硅酸、氟石膏、氯化氢、盐酸、三氟甲烷、五氯化锑、氢氟酸、硫酸、六氟丙烯、八氟环丁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异丁烯、煤焦油、乙炔;
公用工程:氮(液化的、压缩的)、柴油。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为氟化氢、乙炔、氯气(液氯)、八氟异丁烯、电石、二氟乙烷、二氟一氯乙烷、三氟乙烷、氢氟酸、氯磺酸、五氯化锑、四氟乙烯、三正丁胺、煤气、甲醇、一氯甲烷、氯化氢(无水)、二氟甲烷、三氟乙烷、柴油、焦油、二氟一氯甲烷,经辨识,本项目氟化一厂二氟乙烷(HFC-152a)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二厂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三氟乙烷(HFC-143a)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三厂七氟丙烷(HFC-227ea)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三厂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生产装置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四厂四氟乙烯(TFE)、五氟乙烷(HFC-125)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五厂六氟丙烯(HFP)生产装置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五厂焚烧装置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六厂氟化氢(AHF)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七厂一氯甲烷生产装置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七厂二氟甲烷(HFC-32)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八厂四氟乙烷(HFC-134a)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氟化一厂电石破碎车间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料罐区b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公用厂盐酸罐区(氢氟酸储存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公用厂氢氟酸储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公用厂2#成品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氯B库(含汽化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为氟化工艺、氯化工艺、裂解(裂化)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第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第38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白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彩霞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庭广、张萌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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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4年3月10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刘庭广、白洁、张萌、黄毅、张海林: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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