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2020年应急管理部三次视频培训会的总体要求,巩固2019年专项执法的成果,防范化解钢铁企业和粉尘涉爆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对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 开展“回头看”的补充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兴安盟开展钢铁企业和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督查。
督查组先后督查了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宏达压铸有限责任公司。在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公司6月份连续发生2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进行了警示通报。督查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抽查了工作现场,督查后,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属地应急部门严格督促,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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