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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王俊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0-04-27 浏览次数:475 【返回
4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5次新闻发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王俊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目前全区安全生产的形势,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哪些风险与挑战,受疫情影响与往年有何不同?
 
王俊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多次下发通知并召开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视频会议,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五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今年1-3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4起、死亡5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1起、下降53.68%,死亡人数减少57人、下降53.27%。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6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下降48.39%和69.81%。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2.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春季各类企业复工复产集中,历来是事故多发易发期。我区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固有风险程度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难度也逐步增加。今年受疫情影响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一是长时间的停产导致安全隐患凸显。很多企业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运转,比如报警装置等缺乏保养,一些危化品等行业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不畅,一些易燃易爆品滞留积压,形成安全隐患。加之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更新滞后,一些员工又难以及时到岗,导致一人多岗、安全教育不及时等问题,保障条件不足。
 
二是部分企业突击生产带来安全风险积聚。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后,为弥补疫期损失开足马力,存在抢工期、抢进度,现有作业人员长期疲劳作业,一些企业生产工序不连贯,造成安全管理缺位、安全操作不熟练,带来安全风险积聚。
 
三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容忽视。一些企业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不到位,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督工作薄弱,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的“一岗双责”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比较普遍。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把握不当,没有统筹考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和安全生产严格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区在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措施、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当前疫情防控向好的形势正在稳固,应急管理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俊峰:一是周密部署安全防范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特点,下发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压实安全责任特别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治理,科学救援严防次生灾害事故等方面做出周密安排部署。
 
二是以服务指导为基础,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产复工。应急管理厅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安全服务指导组、2个暗查暗访组和1个综合督导组,加强日常监控调度,加大服务指导、暗查暗访力度,推动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企业安全有序复产复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复工复产期间要求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在岗在位,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对符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的,保障尽早复工复产。对存在个别安全隐患短期内能够整改解决的,组织力量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后及时复工复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不予复工复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截至4月24日,全区应急管理部门已累计派出服务工作组1342个、参加指导服务达15193人次,指导帮助复产复工企业9019家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1231件、顺延到期证件915个。
 
三是分级分类做好在产运行企业单位安全监管。根据安全风险等级,采取远程线上监控、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在产企业,截至4月24日,全区应急管理部门累计检查监控在产企业7055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8685项。同时,从2019年12月初至2020年2月底,自治区安委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组,对12个盟市、100余家企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全区共检查企事业单位(场所)84566家次,排查整治隐患问题53192项。
 
四是着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区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完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发挥好自治区安委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和事故灾害防治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整体合力,推动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执法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个责任”执行到位。
 
五是全力保障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黄河防凌前线指挥部于今年2月22日进驻包头市,3月18日9时,黄河内蒙古封冻河段全线开通,凌汛洪水安全进入万家寨水库,黄河内蒙古段2019~2020年度凌汛期胜利结束。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应急管理部门始终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战时状态,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全时备勤待命,倾力保障疫情防控一线物资需求,已累计调拨帐篷、棉被等应急物资10.93万件(套),会同有关部门下拨中央今冬明春灾害救助专项资金1.5亿元,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启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重点分为两个专题九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目前,我区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下一步,将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围绕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标本兼治、合力共治,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记者:3月7日,用于疫情防控集中观察隔离的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据了解,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做出部署,开展了全区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王俊峰:福建泉州“3·7”事故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从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开展了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医院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调度督促。
 
专项检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属地组织排查、自治区督查”的方式进行。同时,由自治区住建、公安、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6个部门负责人带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立即赴各盟市督查,与各地区专项检查同步推进。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排查各类场所(单位)1.39万家次,共排查治理问题隐患4000多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9处场所已依法采取了暂停使用、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
 
从检查来看,还存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级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隐患不整改不销号不撤账。同时要求各地区组织开展一次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摸排安全风险和隐患,依法分类进行整治,消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对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依法停止使用,防止因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而引发事故。
 
记者: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较多,危险化学品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疫情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有哪些?
 
王俊峰: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全区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等新型煤化工行业发展迅速。危险化学品行业一直是我区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我们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解决了一批危险化学品行业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和系统性问题。
 
一是严把源头准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共同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未按规定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的化工园区和不具备化工产业发展条件的地区,不得新、改、扩建项目。
 
二是组织实施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两个导则”要求,对全区所有化工园区和集中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对所有生产企业和经营存储企业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估定级,按照“红橙黄蓝”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
 
三是开展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确定了8个自治区级重点县,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从中央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抽调16名技术力量作为驻当地应急局专家,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四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应用,112家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线上监控。
 
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重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近日,自治区安委会下发通知,在去年以来安全评估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聘请区内外专家,分层分级继续对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针对精细化工生产的特点,专门对精细化工的生产企业作出了专项部署。
 
同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密切关注、研判疫情对企业复产复工和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定期调度,细化实化监管服务措施。针对部分企业原材料运不进来、产品运不出去的情况,督促企业灵活采取错峰、限产等措施,严防超库容存储和罐区高液位运行。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服务指导组,先后赴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支持保障企业安全复产复工。
 
记者:4月5日,黑龙江省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4号溢流井倒塌事故,给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为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我区有哪些具体举措?
 
王俊峰: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立即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检查。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尾矿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库区周边山体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甚至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运行,全面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罚。
 
二是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尾矿库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突出强化尾矿库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切实保证尾矿库坝体、排洪排水设施工程质量。
 
三是强化尾矿库汛期运行安全。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发布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督促企业在汛期前进行一次尾矿库调洪演算,有针对性的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排洪能力,完善落实尾矿库防汛度汛安全措施。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切实提高尾矿库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记者:每年4月份,我区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就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王俊峰:内蒙古现有森林面积3.92亿亩,草原面积13.2亿亩,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当前正值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应急管理厅切实发挥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等职能作用,密切关注春季森林草原火灾情况,主动加强与气象、林草等部门会商研判和灾情预警预报,组织协调森林消防队伍和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精准做好应急救援和救灾救助准备工作。
 
一是完善和落实风险防控责任。3月10日,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开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监测预警、应急预案、指挥机制、救援力量、应急物资等方面,对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自治区林草局作为防控牵头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进入防火期后,与森林消防等联合靠前部署,把“防”字挺在了前头。
 
二是突出火源管控。近期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又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加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管控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自治区林草、应急、森林消防等联合派出多个督查组,分片区、分时段开展督导检查,紧盯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段,加大防火宣传力度,防火关键期增岗加哨全覆盖巡查管控,增配森林消防力量,加强联勤、联防、联战,坚决管住人、禁住火。
 
三是加强预警响应。建立各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制度,健全火险火情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查等监控手段,设立违规用火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对森林草原火情全天候、全方位监测。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应对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是提升综合能力。我区加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航空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大力推动防灭火基础设施、应急装备、指挥平台等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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