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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7-021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2×66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液氨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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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647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2×66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液氨站 |
评价类型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
负责人:顾玉春
单位经营场所: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2×66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液氨站设置2台100m3的液氨储罐(密度0.68t/m3)、液氨设备区内设有2台10m3的气氨缓冲罐,现场最大储量为122.4t>10t(临界量),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分析可知,本项目液氨站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
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东云 |
报告编制人员 |
马玉东
陈建新 |
报告审核人员 |
冯艳萍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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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7年6月14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马玉东: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7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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