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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7-016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二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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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628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二期工程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负责人:田宇
项目地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科学大道37号
项目总投资:108000万元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总投资22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6.7万平方米,设计产能为6.8万片玻璃基板/月,产品中小尺寸显示面板为主。该项目为二期工程,主要在主生产厂房三、四层增建阵列玻璃基板月投入量为6.8万片的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生产线,主要为LTPS TFT-LCD生产线,生产工序包括阵列、彩膜、成盒三部分。辅助生产设施、动力设施、环保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管理设施以及相应的建(构)筑物依托一期工程(部分水、电、暖等公用设施在一期基础扩容)。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灼烫、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坍塌、淹溺;主要有害因素:粉尘、噪声和振动、辐射等;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为氢气、液氯、氨气、磷化氢、氢氟酸等,涉及的其他危险有害物质有轻柴油(易燃易爆)、液晶材料(可燃)等,二期工程单独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东云 |
报告编制人员 |
王少东
陈建新
武朝军 |
报告审核人员 |
方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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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7年4月29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王少东、东云: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5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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