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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3-085 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6×33000kVA电石炉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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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168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6×33000kVA电石炉项目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察右后旗产业园
法人代表:陈富春
主要负责人:陈富春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氮气、电石炉炉气(主要组分为一氧化碳、氢气)、电石、乙炔和氧气。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为电石炉炉气(主要组分为一氧化碳、氢气)、电石、乙炔和氧气,经辨识,本项目1#电石冷却车间单元、2#电石冷却车间单元分别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气柜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生产工艺中电石生产工艺属于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第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第38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白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彩霞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庭广
李智伟
柳军民
丁雅清
黄毅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张海林 |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3年12月5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刘庭广、白洁、张海林、黄毅: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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