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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1-02-2020-084 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技改扩建一期建设年产100万吨捣固焦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时间:1899-12-30 浏览次数:994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技改扩建一期建设年产100万吨捣固焦项目         
评价类型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注册单位名称: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卧龙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3779479923A
法定代表人:郭纯阳
本项目为拟技改扩建建设100万吨/年捣固焦联产10万吨/年甲醇项目,拟建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棋盘井东工业园区内,公司进行焦化技改扩建升级改造,依托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清洁能源产品,焦炉选用2×60孔炭化室高5.5mXY5549C型捣固焦炉及与之配套的备煤装置、熄焦装置,生产焦炭、煤气及化产副产品,焦炉煤气除焦炉自用外等,剩余焦炉煤气将生产甲醇。
该项目一期焦化装置区拟建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棋盘井东工业园区内,项目区选址红线范围东侧1km处为S216线,北侧2.7km处为阿尔巴斯旧公社,南侧200m处为内蒙古天宝炭素有限公司,西侧2km为阿尔巴斯一矿,西南侧1.6km处为阿尔巴斯二矿,东南1.9km处为恒邦煤矿。北侧目前为空地,后期拟建内蒙古东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设立安全评价的范围为年产100万吨焦化装置和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其中焦化生产装置包括备煤工段、炼焦工段(2×60孔5.5m型捣固焦炉)、湿法熄焦、筛贮焦工段、化产回收(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硫铵、洗脱苯)及罐区及汽车装车站等。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火炬、空压站、新鲜水消防水系统、循环水系统、自控、开闭所、变配电所、化验、消防、锅炉、维修、工艺供热外管、供电照明、通讯、总图运输等,以本评价报告所附总平面布置图为准,具体详见表。
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工程组成
外部安全条件
1 周边环境 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符合性、重大危险源场所与周边设施的符合性、
项目与周边的相互影响、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
总平面布置、各建构筑物
1 总图 总平面布置、各建构筑物
焦化生产装置
3.1 备煤车间 原料煤的卸车、堆存、取料、配煤、粉碎及输送。
3.2 炼焦车间 炼焦系统:配合洗精煤捣固成煤饼,在炭化室(2×60孔炭化室高度为5.5m的TJL5550D型宽炭化室复热式捣固型焦炉)内高温干馏成焦炭
熄焦系统:焦炉湿熄焦装置(湿法熄焦)为主,干熄焦为辅
筛焦系统:由晾焦台、高架栈桥、筛储焦楼以及相应的带式输送机、转运站等设施组成;储焦由焦堆场组成。
3.3 煤气净化车间 冷鼓电捕焦油工段:煤气的冷却和加压输送;焦油、氨水和焦油渣的分离、贮存和输送;煤气中焦油雾滴及萘的脱除。
硫铵工段:煤气脱氨,硫铵结晶、干燥、成品包装;剩余氨水蒸氨。
洗脱苯工段:煤气终冷,焦油洗油洗苯,脱苯。
硫回收工段:煤气脱硫,脱硫液再生,回收硫磺。
储运设施 1)洗精煤堆场、焦堆场;
2)综合材料库:建筑面积648m2,主要存储脱硫剂、备件等。
3)化学品库
4)综合储罐区由洗油储罐(141m3×1)、粗苯产品储罐(950m3×2)、煤焦油储罐(950m3×4)及液碱储罐(141m3×1)、硫酸储罐(257m3×2)及装卸车设施组成。
公用工程与
辅助工程设施
火炬、空压站、新鲜水消防水系统、循环水系统、自控、开闭所、变配电所、化验、消防、锅炉、维修、工艺供热外管、供电照明、通讯。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制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规程、 特殊作业票证制度等的符合性
 
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从生产工艺过程、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其他危险、有害因素有高温灼烫、电气伤害、化学灼伤、粉尘危害、噪声和振动、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本项目工艺进行辨识,该项目炼焦及化产回收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对上述物质进行辨识,该项目涉及到的焦炉煤气(主要成份甲烷、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氨、甲醇、粗苯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无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对本项目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经辨识,本项目洗脱苯工段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综合储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塔娜 技术负责人 东云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晓英
报告编制人员 苏日雅
冀涛
报告审核人员 冯艳萍 技术专家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2020年9月10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塔娜、东云、冀涛: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10月8日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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