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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3-011鄂尔多斯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60000kVA电石产能减量置换创新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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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212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60000kVA电石产能减量置换创新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评价类型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西2公里处;
法人代表:鲁卫东
主要负责人:高智祥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电石炉气中的一氧化碳和氢气、电石、氮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物料为压缩空气、石灰石、兰炭、压缩空气和电极糊。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为电石炉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和氢气)、电石,经辨识,项目电石冷却车间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的生产工艺中电石生产工艺属于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区域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第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第38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白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晓英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庭广
丁雅清
张霞平 |
报告审核人员 |
佟强 |
技术专家 |
张海林 |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3年2月14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刘庭广、白洁、张海林: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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