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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4-093内蒙古卓正煤化工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甲醇延链项目五期年产5万吨聚乙醇酸)设立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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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72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卓正煤化工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甲醇延链项目五期年产5万吨聚乙醇酸) |
评价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内蒙古卓正煤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产业园
法人代表:张建军
主要负责人:张建军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一氧化碳、氢气、氧气、甲醇、氢氧化钠溶液(32%wt)、四氧化二氮、乙酸乙酯、燃料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氢气)、氨水(20wt%)、氮气[压缩的]、脱硝催化剂(主要成分五氧化二钒)、碳酸二甲酯、轻质多元醇(主要成分乙酸甲酯、甲醇、碳酸二甲酯)、混合醇1(主要成分甲醇、乙醇、乙酸)、混合醇2(主要成分甲氧基乙酸甲酯、甲醇、乙酸乙酯、草酸二甲酯)、硝酸(68%)、一氧化氮、甲酸甲酯、天然气、亚硝酸甲酯。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为一氧化碳、氢气、氧[压缩的]、甲醇、四氧化二氮、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碳酸二甲酯、轻质多元醇(主要成分乙酸甲酯)、混合醇1(主要成分甲醇)、混合醇2(主要成分甲醇)、硝酸(68%)、天然气、一氧化氮、亚硝酸甲酯,经辨识,本项目MG中间罐区单元和醇类罐组单元分别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合成气经草酸二甲酯加氢制乙醇酸甲酯工艺中涉及的加氢工艺、聚乙醇酸工艺中涉及的聚合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第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第38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白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全胜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庭广
张萌
李志伟
丁雅清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霞平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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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4年6月13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刘庭广: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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