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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6-019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433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
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位于东胜化工物流园区内。
本项目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为汽、柴油储罐区,其中设有20000m3储油罐4个,属于拱顶罐;10000m3储油罐4个,5000m3储油罐6个,均属于内浮顶罐;4台单罐容积为70m3的埋地储油罐。其中4个20000m3、3个10000m3、3台70m3的油罐用于储存柴油,1个10000m3、6个5000m3、1台70m3的油罐用于储存汽油。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石油库的等级划分规定,本油库属于一级石油库。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经辨识,本项目储存的汽油、柴油现场最大储量分别为25544.625t、83318.76t,通过公式计算:(q1/Q1)+(q2/Q2)=83318.76/5000+25544.625/200=144.387>1,根据计算结果,结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判定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储油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辨识该油库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武朝军 技术负责人 宁红梅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晓英
报告编制人员 孙蕾、
王晓丽、马玉东
报告审核人员 焦伟 技术专家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2016年4月28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武朝军(项目负责人)、王晓丽、孙蕾(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5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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