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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7-030阿尔山雪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温泉街LNG气化站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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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521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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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温泉街LNG气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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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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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温泉街LNG气化站
负责人:马春水
单位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
经营的物质有LNG。本项目拟设置1×120m3LNG卧式储罐;年用气量为3120.46万Nm3/a。
本项目拟设1台120m3液化天然气储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65-2012)第3.0.12条,按储罐容积划分,该站按照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属于二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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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东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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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马玉东
徐中怡 |
报告审核人员 |
王晓丽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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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7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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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马玉东: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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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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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阿尔山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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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鄂
托克前旗上海庙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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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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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加油站
负责人:金小安
单位经营场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经营的物质有汽油、柴油。本项目储罐区内汽油罐为25m3×1、30m3×2,柴油罐为15m3×1、40m3×2。
本加油站总储量为18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中3.0.9的规定,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则折算后油罐总容积为132.5m3,该站为二级汽车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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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冯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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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孙 蕾
马玉东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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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5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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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马玉东: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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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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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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