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煤炭 |
 |
|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泰露天煤矿安全预评价 |
 |
浏览次数:1538 【返回】 |
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2014年第4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泰露天煤矿 |
评价
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泰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项目规模1.80Mt/a。
2014年4月委托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泰露天煤矿初步设计》编制工作,设计规模为1.80Mt/a。受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次《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泰露天煤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根据《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AQ1095-2014),结合煤矿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进行评价,单元划分为:采剥单元、运输单元、排土单元、边坡稳定单元、防灭火单元、防治水单元、粉尘防治单元、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和使用单元、电气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应急救援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职业危害管理与健康监护单元等13个评价单元。
根据露天煤矿的地质、周边环境及水文地质情况,结合该煤矿开拓工艺、剥挖方式等特点,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原则,采用预先危险分析法、类比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专家分析法,预测与分析影响露天矿建设与未来生产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露天煤矿主要灾害危险程度依次为采场边坡坍塌事故、排土场边坡坍塌事故、装载运输(车辆)事故、水灾事故、人员滑跌坠落事故、压力容器爆炸、煤(岩)尘危害、火灾事故、机械事故、电气事故,拖曳、轧压、碰撞事故,物料搬运、坠落、飞溅、打击伤害。矿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综合危险等级为Ⅲ—Ⅳ级,危险程度属危险的--灾难性的,矿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予以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上述重大事故发生。
|
项目组长 |
王珺 |
技术负责人 |
孙 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林魁 |
报告编制人员 |
王珺、张勇、李萍 |
报告审核人员 |
吕辉 |
技 术 专 家
|
付秀娥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珺、张勇、李萍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珺、张勇、李萍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王珺:项目负责人、地质及爆破、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救护 |
李萍:采、运、排、边坡监测、防灭火防尘、防治水 |
张勇:供配电、通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4年10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评审、备案。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