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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1-03-2020-02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经营部第四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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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899-12-30 浏览次数:416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经营部第四加油站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经营部第四加油站
建设地址:土左旗陶思浩乡陶思浩村
法定代表人:秦黎
本项目涉及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的有:汽油、柴油。
以上物质中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物质为:汽油、柴油,该加油站埋地油罐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加油站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东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晓英 |
报告编制人员 |
接文强
李娟 |
报告审核人员 |
刘庭广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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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0年12月1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刘庭广、接文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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