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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9-028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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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356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150626767864525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
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志毅
单位主要负责人:刘亚慧
安全生产许可证:(蒙)WH安许证字[2016]000812号
有效期:2016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9日
许可范围:天然气(液化)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LNG项目于2006年5月1日正式动工, 2008年11月30日建成投产。该厂利用长庆油田的天然气为原料,采用单循环混合冷剂制冷工艺,将天然气经过滤净化、脱水干燥后再液化为LNG,年生产LNG能力为20万吨,副产4800吨/年重烃。
该企业于2019年3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工艺冷剂区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成品储罐区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并于2019年4月22日在乌审旗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
自2016年换证至今,厂区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
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冯艳萍 |
报告编制人员 |
武朝军、苏日雅、马玉东 |
报告审核人员 |
方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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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9年4月16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武朝军、苏日雅、马玉东: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4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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