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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6-022鄂托克前旗长顺加气站L-CNG+LNG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448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顺加气站L-CNG+LNG项目
评价类型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鄂托克前旗长顺加气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鄂托克前旗长顺加气站L-CNG+LNG项目于2014年11月5日取得了《关于鄂托克前旗长顺 L-CNG+LNG 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前发改发 [2014] 466号),项目于2012年5月23日取得了鄂托克前旗规划局《关于鄂托克前旗长顺加气站建设项目选址的批复》(鄂前规发 [2012] 31 号),确定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同意项目选址。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顺加气站L-CNG+LNG项目
拟建站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西敖银线4公里处路北
占地面积:3828m2
定    员:本站定员15人,其中站长1人,安全员1人,加气员10人,财务1人,维修人员2人。
投    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288.2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其中安全投入5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
销售规模:本项目LNG加气设计规模为1.5万Nm3/d,CNG加气量为1万Nm3/d
建设规模:1台60m3LNG卧式储罐,1组容积为3.39m3CNG储气瓶组。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65-2012)第3.0.12条,按储罐容积划分,该站属于三级站。
项目组长 武朝军 技术负责人 宁红梅 过程控制负责人 冯艳萍
报告编制人员 马玉东、陈建新、东云 报告审核人员 王晓丽    
现场勘察时间 2016年5月15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武朝军、东云:对项目周边环境等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5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鄂托克前旗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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