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危化
煤  炭
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其他类)
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煤炭类)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
热烈庆贺内蒙安平科技公司安全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非煤危化
AP-02-2017-015呼和浩特市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烟气环保脱硫氨水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769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烟气环保脱硫氨水项目
评价类型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尹树峰
单位经营场所: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东区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呼和浩特市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烟气环保脱硫氨水项目建设一条年生产能力5万吨的工业氨水生产线,将原料液氨与水混合成20%的氨水销售。实施后本项目氨水站储存能力可达到400m3,产品市场主要定位于呼和浩特地区各大水泥厂、电厂等。
本项目将液氨和软化水相结合来制备20%氨水溶液,工艺技术来源于陕西泰康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产品—液氨水溶液制备总成。
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和原料、产品的危害特性,经过辨识与分析,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电气伤害(触电、电气火灾、爆炸、静电危害、雷电灾害、电气系统故障危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噪声,高处坠物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参考《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等,对本项目在生产、使用和储运过程中涉及到的物料进行了辨识,确定本项目有3种物质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液氨、20%氨水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压缩空气属于物理危险的“加压气体”。
本项目液氨储罐区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董永明 技术负责人 宁红梅 过程控制负责人 东云
报告编制人员 苏日雅
马玉东
报告审核人员 武朝军 技术专家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2017年5月15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董永明、苏日雅: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7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呼和浩特市安监局

人才中心 网站地图 给我留言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设计:内蒙古国风网络  蒙ICP备19000993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5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