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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5-020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50吨/年花生四烯酸(ARA)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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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05 浏览次数:470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微生物发酵法生产250吨/年花生四烯酸(ARA)项目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微生物发酵法生产250吨/年花生四烯酸(ARA)项目
企业法人:吴轶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10833.55万元
占地面积:23910.6 m2
建设项目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74人,年作业330天,生产人员三班运转。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
安全投入资金:该项目安全设施投入为63.5775万元
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含电气火灾)、爆炸(含物理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气伤害;存在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为高温灼烫、噪声及振动危害、中毒窒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压力容器爆炸、粉尘危害、淹溺。 |
项目组长 |
刘 伟 |
技术负责人 |
张 昱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全胜 |
报告编制人员 |
陈建新、孙蕾 |
报告审核人员 |
冯艳萍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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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4年07月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收集评价资料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02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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