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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4-036国家能源煤焦化西来峰资源环境共享的电力化工智能循环经济一体化工业园区工业VOCs废气治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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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140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资源环境共享的电力化工智能循环经济一体化工业园区焦化厂VOCs治理项目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魏巍
生产单位负责人:王兴海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煤焦油、液碱(NaOH)、氨水(15%)、稀硫酸(10%)、过氧化氢溶液(10%)、固体烧碱。VOCs中微量的:苯、甲苯、二甲苯、苯酚、萘、氰化氢、氨气、硫化氢、甲醇、氮气。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为煤焦油、氨水、稀硫酸、氢氧化钠(20%)、过氧化氢、溶液、(10%)、萘、氨、硫化氢、苯、氰化氢、二甲苯、甲苯、甲醇、苯酚(粗酚),经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第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第38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
项目组长 |
冯艳萍 |
技术负责人 |
白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彩霞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庭广、冯艳萍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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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3年2月15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冯艳萍、刘庭广、白洁: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6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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