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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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3-073 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汇能集团长滩电厂2×660MW 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207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汇能集团长滩电厂2×660MW 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
主要负责人:王小勋
该项目涉及的31%盐酸;31%氢氧化钠;还原剂(亚硫酸氢钠);氧化剂(次氯酸钠10%);氨水(浓度≥25%);催化剂(V205);氨(氨气);柴油(车用);六氟化硫(母线);氮气、氧[压缩的](施工及检维修);乙炔(施工及检维修);一氧化碳(烟气中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碳(烟气中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氧化氮(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的主要成分)、二氧化氮(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的主要成分);SO2(锅炉烟气中的主要成分);硫化氢(污水系统),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所列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的有五氧化二钒(脱硝系统催化剂,不储存)、氨(脱硝系统尿素水解产生的氨气,不储存)、柴油(车用,不储存)、氧气(检修用)、乙炔(检修用)。
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王彩霞 技术负责人 白洁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晓英
报告编制人员 王彩霞、张萌、李智伟、丁雅清、李娟 报告审核人员 冯艳萍 技术专家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2023年2月17日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李娟、陈作如、王彩霞: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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