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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沟煤矿整合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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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2017年第1度
评价项
目名称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沟煤矿整合技改项目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长沟煤矿位于二道岭矿区立新井田19勘探线至 17勘探线以东100m之间,行政区划隶属阿拉善左旗古拉本镇二道岭嘎查管辖。项目规模0.90Mt/a。
受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沟煤矿委托,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次《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沟煤矿整合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本次安全预评价评价单元的划分主要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AQ1095-2014)的要求,结合长沟煤矿实际情况和特点,遵循“科学、合理,便于实施,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的原则,主要根据其生产工艺来进行划分的。将矿井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共划分15个评价单元,分别为:开采单元,通风单元,瓦斯防治单元,粉尘防治与供水单元,防灭火单元,防治水单元,防热害单元,安全监控、人员定位与通信单元,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和使用单元,运输、提升单元,压风及其输送单元,电气单元,紧急避险与应急救援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职业危害管理与健康监护单元。
本次预评价结论:
1.长沟煤矿建设项目规划合理,生产布局及工艺过程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要求;
2、项目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火灾、顶板灾害、提升运输伤害、电气伤害、爆破伤害、压力容器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噪声与振动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项目存在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程度为危险的-灾难性的,将会造成人员重大伤害及系统严重损坏,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制定预防和处理计划,严格落实,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对项目存在危险等级为Ⅲ级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程度为危险的,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应加强治理和预防,严格控制,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对项目存在的Ⅲ级以下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安全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设计及施工时采取控制措施,予以处理解决。
3、本次预评价对该项目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害程度及其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进行了评价,建设单位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应按《整合技改实施方案》制定的安全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要求施工,虽《整合技改实施方案》介绍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够详细,但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煤矿灾害和系统性安全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由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沟煤矿整合技改实施方案》及下阶段设计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该矿基本具备了安全开发的条件。
项目组长 王  金 技术负责人 孙   巍 过程控制负责人 付秀娥
报告编
制人员
王金、张勇、曲益宏 报告审核人员 吕   辉 技 术 专 家 刘翔宇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金、张勇、曲益宏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金、张勇、曲益宏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王金: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地面生产系统、辅助设施、防洪排涝、卫生与保健
张勇:电气单元、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主提升
曲益宏:采掘、运输、排水、瓦斯、通风、防灭火防尘、防治水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12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评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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