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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1-2023-011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二水平开拓延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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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2023年第2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以下简称 “李家壕煤矿”)位于万利矿区中部,行政区划隶属于东胜区罕台镇管辖。李家壕煤矿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李家壕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00Mt/a,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50.24Mt,服务年限为19.3a。
矿井采用斜-立井开拓方式,初期布置三个井筒,即主斜井、缓坡副斜井和回风立井,主、副井位于同一场地,工业场地位于井田西南,霍沙兔沟南侧48号钻孔西北约300m处,主斜井井口距离敖包沟接轨站约2.0km。
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目前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为“两进一回”。
根据2022年10月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提供的《国家能源集团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内安C/WSJD22/K-0036,通过测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5.0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37m3/ t,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1.13m3/min,掘进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0.29m3/min,判定该矿为:该矿属低瓦斯矿井。
2020年4月13日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提供的《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内安X/MBR20/K-0035A1),检验结论:3-1煤层煤尘有爆炸性,3-1煤层属于Ⅰ类容易自燃煤层。
2021年8月6日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提供的《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内安X/MBR21/K-0068A1),检验结论:5-1煤层煤尘有爆炸性,5-1煤层属于Ⅰ类容易自燃煤层。
该矿目前已建立了以灌浆防灭火为主,注氮相结合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另配有束管监测系统。
副斜井担负人员、材料及小型设备的提升下放任务,大型设备的搬运采用外委方式。矿井大巷及回采巷道均采用无轨胶轮车担负井下辅助运输任务,运输设备同副井提升设备。
二水平井底车场附近设有二水平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和内、外水仓,变电所与水泵房为联合布置,内、外水仓有效容量2100m³。中央水泵房主排水泵安装MD155-30×11型矿用耐磨离心式水泵3台,额定流量均为155m³/h,扬程330m。正常涌水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工作,1台检修。
现有KT530型4G无线通信系统一套。矿井现有KJ69J型人员与车辆精确定位系统一套。
在工业场地设有空气压缩机站1座,空压机房设置在选煤厂主厂房,站内安装SA250型螺杆空气压缩机3台,额定排气量42.0m3/min,排气压力0.7Mpa,功率250kW,电压等级660V;配备6.0m3储气罐4台,空气压缩机配套有安全保护装置。
矿井已形成双回路供电,两回35kV电源引自高家梁110kV变电站35kV侧不同母线段,导线采用LGJ-2×150mm2型架空线路(双回路任一回路均采用单趟双线共杆架设),线路长度4.4km,一回供电电源工作,另一回路电源带电备用。
矿井已建立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二水平建有1个额定人数80人的永久避难硐室和1移动救生舱及2个自救器补给站。矿井为入井人员配备有ZYX45型压缩氧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45分钟。 |
项目组长 |
王梦龙 |
技术负责人 |
孙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付秀娥 |
报告编制人员 |
马楠、王梦龙、刘翔宇 |
报告审核人员 |
曲益宏 |
技 术 专 家 |
李萍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楠、王梦龙、刘翔宇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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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22年5月9日~10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马楠:开采系统,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防热害单元,运输系统,压风及其输送系统,六大系统。 |
刘翔宇:安全监控系统,提升系统,通讯及人员定位系统,提升单元,供配电系统,六大系统。 |
王梦龙:项目负责人,前言及概况,爆破器材运输、存储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应急救援系统,安全管理单元,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 |
提出存在问题再次勘察时间 |
2023年2月15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4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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