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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5-017内蒙古洁华物流有限公司新燃燃气LNG2站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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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3 浏览次数:405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洁华物流有限公司新燃燃气LNG2站建设项目 |
评价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内蒙古洁华物流有限公司新燃燃气LNG2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洁华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兴和县大卜子村110国道20米处路南
建设性质:新建
企业性质:民营股份
企业法人:李小俊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本项目规模为:本项目设2个60m3卧式液化天然气储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3.0.12条,按储罐容积划分,该加气站按照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属于二级站。
年操作日:365天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物理爆炸、火灾爆炸、低温冻伤、冷灼伤、触电。 |
项目组长 |
焦 伟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冯艳萍 |
报告编制人员 |
马玉东、陈建新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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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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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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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03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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