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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9-096辛德玛(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40KT/A改性PVA树脂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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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次数:445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辛德玛(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40kt/a改性PVA树脂项目 |
评价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辛德玛(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杭宁达莱经济技术开发区蒙维新材料产业园内
法人代表:卢金永
生产所用原辅材料:甲醇、PVAc、洗液、悬浮剂、烧碱、醋酸甲酯、氮气、压缩空气和包装袋
产品:PVA、精洗液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等对本项目在生产、使用和储运过程中涉及到的物料进行了辨识,确定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醋酸甲酯、烧碱和氮气。本项目涉及到的甲醇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张昱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冯艳萍 |
报告编制人员 |
马玉东
刘庭广 |
报告审核人员 |
赵 磊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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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8年12月8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刘庭广、马玉东: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3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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