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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4-052包头市昊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G6高速公路临河新区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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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451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昊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G6高速公路临河新区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 |
评价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包头市昊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G6高速公路临河新区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新区服务区北区
建设规模: 2×60m3LNG卧式储罐,3×2m3CNG储气瓶组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65-2012)第3.0.15条,按储罐容积划分,该站属于二级站
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含物理爆炸),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冷灼伤、中毒窒息、电气危害、车辆伤害、噪声振动、机械伤害、坍塌等。 |
项目组长 |
刘伟 |
技术负责人 |
张昱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冯艳萍 |
报告编制人员 |
闫晓霖、刘伟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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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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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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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4年12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内蒙古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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