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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2016年第4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安全评价对象: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企业名称: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企业地址:鄂托克旗阿尔巴斯乡管辖
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隶属内蒙古双欣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乌仁都西煤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为+1617m~+1217m,设计规模60万吨/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局2012年9月以内煤局字[2012]354号文核定批复该矿的生产能力为1.80Mt/a,根据《关于全区煤矿严格按照新确定生产能力依法合规组织建设生产的通知》(内煤局字〔2016〕63号),重新确定该矿的生产能力为1.51 Mt/a。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4年5月14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0121120086450),矿区面积为9.9835km2,开采标高为1617m~1217m。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14日,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面积9.9835km2,可采储量1071.02万t。
该公司委托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修改初步设计》。沿3-1煤层顶板露头处近东南-西北向拉沟,拉沟长度为745m,采煤工作线向西南和东北双向推进。本矿不划分采区,以一个采区进行开采。露天矿剥离、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
剥离台阶水平分层, 采煤台阶采用水平分层。对煤岩台阶在采装之前进行全层穿爆,选用φ=100mm的KY100J、KG910A潜孔钻机各一台穿孔,采用垂直深孔松动爆破法。外排土场位于采场的东侧、南侧、西侧,负责露天矿建设时期矿田全内排以前的剥离物的排放,外排土场占地面积34.76hm2。剥离物的排弃采用卡车—推土机分层(台阶)排弃方式。供电电源引自乌仁都西35kV变电所10kV侧,导线LGJ-70 mm2,距离0.5km。在露天矿工业广场、采场西北部各建10kV变电亭1座。另配备1台22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采场排水设备备用电源。 |
项目组长 |
王 金 |
技术负责人 |
孙 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付秀娥 |
报告编制人员 |
王金、张勇、王梦龙、郑宝莲 |
报告审核人员 |
李萍 |
技 术 专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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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益宏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金、张勇、王梦龙、郑宝莲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金、张勇、郑宝莲 |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6年10月9日-10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王梦龙、郑宝莲:采矿相关内容;张勇:供配电及通讯 |
王金:项目负责人 |
王金:地质、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救护 |
提出存在问题再次勘察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10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二处组织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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