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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22-089内蒙古汇能正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氢加气(LNG)一体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时间:2022-11-23 浏览次数:214 【返回
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汇能正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氢加气(LNG)一体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1、被评价项目名称:内蒙古汇能正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氢加气(LNG)一体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新庙村(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圣圆产业园区)
3、项目建设规模:日加氢能力6000公斤,其中为氢燃料电池车加注3000公斤,为长管拖车充装3000公斤;日加注天然气(LNG)50000公斤。
4、建设内容包括:储氢瓶组、氢气压缩机、卸气柜、充装柜、加氢机、LNG加气撬等,以及站房罩棚、压缩机房及相应的电气、仪表等控制设施。
5、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0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3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6、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甲烷)、氢气、氮气
7、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甲烷)、氢气
8、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内蒙古汇能正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氢加气(LNG)一体站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冯艳萍 技术负责人 白洁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晓英
报告编制人员 丁雅清、刘庭广、佟强 报告审核人员 王彩霞 技术专家  
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2022年4月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人员:冯艳萍、丁雅清;主要任务:现场检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10月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伊金霍洛旗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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