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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02-2015-03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第二十一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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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15 浏览次数:321 【返回】 |
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销售分公司第二十一加油站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销售分公司第二十一加油站
负责人:金小安
单位经营场所:达拉特旗敖包梁乡敖包梁村109国道735公里处北侧
经营范围及方式:主要经营汽油、柴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销售分公司第二十一加油站现设有油罐8台,其中汽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15m3;柴油罐6台,单罐容积均为15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柴油罐总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因此折算成油罐总容积为75m3,本站属三级加油站。
本项目采用密闭卸油方式,自吸式加油工艺。选用10台双枪电脑税控加油机给车辆加油。 |
项目组长 |
董永明 |
技术负责人 |
宁红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冯艳萍 |
报告编制人员 |
马玉东、
孙蕾 |
报告审核人员 |
张晓英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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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现场勘察时间 |
2015年3月14日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董永明、苏日雅、徐中怡: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4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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