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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技术改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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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评价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双欣煤矿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的西部,向东距棋盘井镇约4km,109国道(北京~拉萨)从矿区东南部界外通过,沿鄂海公路向北约42km可到达乌海市海勃湾区,向东南约320km到达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项目规模0.90Mt/a。
2012年3月,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及变更,设计规模为0.90Mt/a。 受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委托,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次《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照《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及变更的批复、《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双欣煤矿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变更的批复等相关技术文件,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运用多种可行的评价方法,结合项目试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根据双欣煤矿地质条件、开拓布局、生产及辅助系统的特点和矿井联合试运转情况,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安全生产法》等规定,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的原则,综合考虑起因物、引发事故的诱导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采用类比推断法,直观分析法,安全检查表等,对照有关标准、法规,依靠评价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对双欣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经辨识,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瓦斯爆炸、矿井水害、顶板伤害、有毒有害气体、提升运输伤害、电气伤害、爆破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噪声等。
矿井重大危险源:煤尘爆炸危险、煤层自然发火。 |
项目组长 |
孙 巍 |
技术负责人 |
孙 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林魁 |
报告编制人员 |
曲益宏、张勇、王金 |
报告审核人员 |
吕 辉 |
技 术 专 家 |
付秀娥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曲益宏、张勇、王金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曲益宏、张勇、王金 |
现场勘察人员及主要任务 |
王金:地质、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救护 |
曲益宏:采掘、运输、通风、防灭火防尘、防治水、瓦斯 |
张勇:供配电、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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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4年3月 |
评价报告评审、备案部门 |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评审、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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